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皇牌

后制动为什么比前制动小?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9-7-8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传说之风 于 2009-7-8 23:14 编辑
一般人都是右撇子吧,所以右手力量大于左手这点没疑问吧。

西贡之花 发表于 2009-7-6 23:54


呵呵  未必的 我也是右撇子 右胳膊也的确比左胳膊粗些 不过有个事实是我的左手握力大于右手~~- -!
我觉得把关键刹车交给右手的主要原因还是灵活度~~~~~基于大多数人为右撇子 所以车子基本上都把需要重刹的交给了右手
个人意见
发表于 2009-7-9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为了防甩尾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7-9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7-9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7-9 09:2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7-9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内有 砖家  出没,狠可怕。
发表于 2009-7-9 10: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说的很对,在摩托车上让手控制前刹车与灵活度的确有关系.不过自行车前后闸都一样的,所以主要还是考虑了左右手力量差别.
设计工业产品的时候必须考虑用户的身体条件,以大多数人指标为准,象你这种个案是不能考虑在 ...
西贡之花 发表于 2009-7-9 09:29

我不认为普通自行车刹车的左右手之分重点是在力量上 还是考虑自行车特定属性和人的大众习惯决定的 骑行的速度和MOTO有较大区别 慢啊 在使用后刹的时候相对MOTO是比较安全的 使用频率较前刹也频繁的多 甚至使用的时候是肆无忌惮的 全力以赴的哈哈 前刹则需要小心一点灵活随机一点了 使用后刹后的车人平衡也是该考虑的 大部分人都是左腿是支撑腿 强力使用后刹后大多是左腿点地或准备点地 整个重心左偏 前把也习惯性左摆维持平衡稳定 这时候左手在内右手在外 当然是左手紧握后刹更舒服更把握有力 关于左右手的力量差距我认为在使用普通自行车刹车的时刻可以忽略不计或压后考虑 假设我们用钥匙开锁 你用哪只手 当然不是考虑去用力量大的那只 而是用灵活迅捷的那只 虽然很可能都是同一只手 -- 纯粹己见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7-9 1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7-9 11:21 | 显示全部楼层
还有就是单手骑自行车的时候 你哪只手扶把 我是左手握把顺便能后刹 右手干点出轨的事{:1_126:}这个时候我感觉设计很好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7-9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7-9 1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
你的右手在干撒是亮点
西贡之花 发表于 2009-7-9 11:59

摸你小腚 花花{:2_74:}
头像被屏蔽
发表于 2009-7-9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发表于 2009-7-9 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POIL 于 2009-7-9 13:45 编辑
     这是一种数学理论推导与计算方式,高等数学理的积分与微积分(唉,我知道我说起这些肯定还会引来对我新一轮的攻击)就是依据这种假设展开的。
     在摩托车上利用这个观点,我个人认为,摩托车手的体重相对 ...
西风烈色 发表于 2009-7-8 22:48

研究生同学这是分析实际问题,不是做数学题,而且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建模的出发点是不同的。
摩托车手的体重相对摩托车的自重来说对于刹车的影响是次要因素 这句话把摩托车改成汽车还可以勉强接受。汽车的种类还要细分,F1里就不叫次要因素。

抬头翘尾倒是可以理想化成钢性模型,然后用杠杆的原理解释一下现象的原理就行了,但是制动力的划分如果这么建模小弟实在是不敢苟同。{:2_71:}
发表于 2009-7-9 13:48 | 显示全部楼层
车手体重对于刹车是次要因素!!
你说前想过没有

你这微积分学的,就只学会了把难处理的数据都做个=0呀.那么大学数学考试太简单.
直接写个假设X=0 Y=0 Z=0
..........N=0
结论=0
完毕.
都分没了.


一般 ...
西贡之花 发表于 2009-7-9 09:23


放松一下来点music
[mp3=1]http://www.hwjyw.com/zhwh/ctwh/zgyy/zgmy/myjc/200802/W020080228525977886583.MP3[/mp3]
1218589125452.jpg
发表于 2009-7-9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争论 这里缺少的就是争论
拒绝争吵 这里太多的就是争吵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摩托吧|优势合作|合作伙伴|小黑屋|联系我们|手机版|www.moto8.com ( ICP: 苏ICP备05001903号 )

GMT+8, 2024-6-16 09:45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