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1593|回复: 1

摩托吧网站管理员进来!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5-31 2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本帖最后由 裁决者 于 2011-5-31 21:46 编辑

也不想多说什么,想网站安生搞下去就老实点,你们现在的网站信息内容已经离关闭不远了!不要为了那几个东北的所谓对你们网站有贡献的人,把自己网站都搭进去!
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地址:北京市东长安街14号 电话:010-66266833
南京市白下区洪公祠1号 南京市公安局8楼801室.南京市公安局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处信息网络安全报警服务平台报警电话:025-84428924

在进行网上报警时请注意以下事项: 一、网上报警受理范围1、发现他人利用无线移动通信手机或互联网络发送、传播严重影响社会政治和治安秩序稳定、诈骗、敲诈、淫秽、侮辱诽谤他人等有害信息的;2、发现计算机信息系统遭受他人攻击或他人侵入其它计算机信息系统,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3、发现他人向计算机信息系统输入计算机病毒或者提供有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等实施危害计算机系统安全行为的;4、发现其它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行为的;凡是不属于上述受理范围的报警不在此受理,您可以登录本站“网上110”栏目或拔打110报警电话及向当地派出所报警。二、填写报警信息须知1、填写报警信息时请根据《报警表》所提示的内容进行填写;2、请如实填写个人资料和报警内容,确保公安机关根据您的报警内容收集掌握有关证据,及时开展查处工作。3、公安机关将对您填写的个人信息严格保密;三、特别提示:1、网上报警同其他报警方式一样受到法律保护;2、如有需要公安机关及时处置的紧急报警事项,请同时拔打报警电话;3、请您填写真实情况,如有填报虚假信息、乱填乱报等故意扰乱秩序行为者,公安机关将按国家法律法规进行严肃查处;4、公安机关认为您是在阅读了上述条款后填写的报警信息。

评分

1

查看全部评分

发表于 2011-6-22 02:36 | 显示全部楼层
被和谐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摩托吧|优势合作|合作伙伴|小黑屋|联系我们|手机版|www.moto8.com ( ICP: 苏ICP备05001903号 )

GMT+8, 2024-7-2 14:43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