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Yuanqin

(禁止外地摩托)标志 是否违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4-4-4 22:3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标志就是为了禁摩,因为上海人可以在外地买摩托上牌了在上海骑。。所以不让你外地车进去,就是这个道理,就是为了利益,和他们自己某些不可告人的目的。 要推翻这个,首先就是需要法律的支持,还要有公益组织来策划这个事情,其实摩友是有实力做这件事的,只是需要一个有号召力的领头羊!
        又比如,摩托车上高速路这个事情,警察说因为危险,所以不让上,这个理由虽然也无可厚非,但是细一想,如果因为安全,那怎么样做到相对的安全标准就可以上了呢?能不能建立一个允许的安全标准?为什么就是简单的一禁了之?我自己上过高速,确实需要比汽车更小心,才能保证安全,但是不是绝对的不安全,汽车在高速上也不是零事故,对吧?
       通过各地方政府的各种禁可以看出来,当官的根本就不会考虑咱屁民死活,有难度的,需要他为咱做点实事的,就各种摆不上台面的理由一禁了之~~
发表于 2014-4-6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缺的是像哮天犬这样的人
 楼主| 发表于 2014-4-6 14:44 | 显示全部楼层
无双摩托 发表于 2014-4-4 22:33
这个标志就是为了禁摩,因为上海人可以在外地买摩托上牌了在上海骑。。所以不让你外地车进去,就是这 ...

对,其实只要有一个有号召力的领头羊站出来,在某一个城市发起一场反对禁摩的维权运动,全国摩友(摩托协会)都同时积极响应和参与那还是有一线希望解禁摩托的,禁摩本身就不具有合法性,合理性
发表于 2014-4-18 14:40 | 显示全部楼层
禁摩,政府好大喜功!
发表于 2014-4-18 15:28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e185:}
发表于 2014-4-18 15: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关于摩托车禁行的法律条文探讨
《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可以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采取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措施。
但这里只是允许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采取措施,而且要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是对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疏导、限制通行、禁止通行等,这些措施都是道路和交通流量具体情况下的临时行为。交通流量发生变化之后措施也应随之变化,而决不允许在整个城区都实施禁行令。
而且明文规定:遇有大型群众性活动、大范围施工等情况,需要采取限制交通的措施,或者作出与公众的道路交通活动直接有关的决定,应当提前向社会公告。这后一个措施和前面的措施在法律上应当是完全相同的概念,都只具有临时性。决不能成为长期性行为。故此禁区设立属不当。


发表于 2014-4-18 18: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国情怎么成这样了,尽出小丑,让外国人看笑话,摩托车给多少中国的老百姓带来了便利,也养活了多少工人阶级,这样做实属不当。
发表于 2014-4-18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soso__10169062262133571330_1:}
发表于 2014-4-18 21: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的提议,权利是大家争取来的。
http://bbs.moto8.com/thread-459486-1-1.html
发表于 2014-4-18 21:26 | 显示全部楼层
哮天犬 发表于 2014-4-18 15:30
关于摩托车禁行的法律条文探讨
《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 ...

白纸黑字,可是人家就是不做。上面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上海也有人打官司,可是就判你输。
发表于 2014-4-22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细说起来,就是违法行为
老百姓较真,估计''做贼''的人也会心虚的
发表于 2014-4-22 16:04 | 显示全部楼层
有时候觉得枪杆子里面出政权是对的----------------------------------
发表于 2014-4-22 2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吧里有没有法律人士,对歧视摩托车来个网上签名公益诉讼维权活动,那摩托吧就响了!
发表于 2014-4-22 2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议论到最后就是一句话:共产党没有人权和民主!
发表于 2014-4-22 2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明显的地方保护主义!!!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摩托吧|优势合作|合作伙伴|小黑屋|联系我们|手机版|www.moto8.com ( ICP: 苏ICP备05001903号 )

GMT+8, 2024-7-21 15:24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4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