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查看: 7411|回复: 17

粤--五类车禁行再征民意!热爱机车的出征吧!让我们撑爆广州市人大法工委的邮箱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6-4-10 13: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马上注册,结交更多好友,享用更多功能,让你轻松玩转社区。

您需要 登录 才可以下载或查看,没有账号?立即注册

×
本帖最后由 wj-厄尔尼诺 于 2016-4-11 23:09 编辑

4月7日,广州市人大发布公告,再度公开征求对《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建议稿)》意见的公告。


以下是公告的内容:


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五十次会议对《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建议稿)》进行了第一次审议,拟于6月下旬进行二审。为贯彻民主立法原则,广泛听取民意,做好该法规的继续审议工作,现公开征求广大市民和社会各界对《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建议稿)》的意见和建议。

请于5月7日前以信函或者电子邮件、传真等形式将意见和建议提交至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也可登陆“广州人大立法”官方微博发表意见和评论。


一旦该规定实施,在广州大部分区域将对摩托车实施禁行、禁油、禁运营、禁售等政策。

公告原文网址:

http://www.rd.gz.cn/page.do?pa=ff808081426a9ea801426b23c3f002ea&guid=3772d232992d496e895dc690df11d6cd&og=402881cd27bbec710127bc53225304c9


QQ图20160410124807.jpg QQ图20160410124822.jpg

小弟不知道这次**机关是否走形式主义!
但我作为一个普通公民,同时也是一个热爱摩托机车的小市民。
我也发表一下意见(有在网上看到的句子,也有自己的一些想法)!
希望同样热爱摩托机车的你,为自己的热爱出一分薄力吧........{:1_121:}
发表于 2016-4-10 17:08 | 显示全部楼层
  后台直接改下数据   什么民意不民意的   
发表于 2016-4-10 18: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一下!
发表于 2016-4-10 23: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hbsmartt 于 2016-4-10 23:42 编辑

对于什么征民意,呵呵一笑了之
过场而已
发表于 2016-4-11 01:06 | 显示全部楼层
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就近期关于《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建议稿)》的若干意见如下。
    纵观全文,只见全文充斥“禁止”条款,并不见管理办法,所以此文不是管理规定,而是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等车辆的有罪推定!而且是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使用人“莫须有”的有罪推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上位法律允许合法生产、销售、持有、使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广州市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在没有任何合理、合法理由支持的情况下,判定在广州市范围内生产、销售、持有、使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违法,明显有违上位法律精神。
    广州市社会公共交通发展需要有其多样性,市民出行方式应由出行者自行决定使用合适的方法。步行、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小汽车、出租小汽车、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等作为组成广州市公共交通出行方式的各个元素之间,现阶段并不具备互相取代的可行性。在城市道路资源发展滞后于城市规模发展的情况下,更凸显出交通方式多样性发展的必要。目前广州市政府主导公共交通建设、提倡“公交出行”,对于广州市交通现况是合适的,有其科学性的,应给予肯定。但同时,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作为众多交通方式的一种,是对广州市政府提倡和主导的公交出行方式的补充方式,存在有其合理性。同时对于依法管理、规范使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存在法律缺口,应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比照一般机动车(如:小型汽车)管理。
    自2007年广州市市区范围全面禁止摩托车行驶以来。随着城市的发展,广州市道路拥堵情况未见缓解并仍不断加剧,直观的反映出广州市道路拥堵的根源不在摩托车。目前广州市早晚上下班高峰期道路汽车拥堵、地铁客流控制已成常态,凸显出两者已不堪重负,广州市目前的市民交通出行方式过于集中和依赖汽车(包括公共汽车)和地铁,而过度依赖汽车和地铁又造成两者通行效率的降低,如此恶性循环。如何提高道路使用效率,通行效率是目前首要课题。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是轻便、灵活、节能环保、道路占用面积小、停放占地面积小的交通工具,是作为广州市公共交通的补充,对提高道路整体通行效率,减低广州市道路车辆占用率将有极大的帮助。广州市政府在主导和提倡“公交出行”的同时,应给予并保障市民有选择出行方式的权利,并同时采用惠民政策宣传和引导市民选择合适的出行方式,支持广州市交通“多样性”发展。
    建议下一步将推动研究和试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依法管理,按章上路行驶。依法立法对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实行比照一般机动车管理,对其驾驶人依法考核,是对广州市城市管理水平的体现,并将为全国城市交通拥堵治理提供实践性依据。

此致

广州公民 2016年4月11日

以上意见已发,文笔粗拙,见谅。
发表于 2016-4-11 18:05 | 显示全部楼层
民主法治还得几十年的路要走,等朝鲜倒台了再说!
发表于 2016-4-11 18:0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怎么打不开链接?


错误提示_副本.png
 楼主| 发表于 2016-4-11 23:01 | 显示全部楼层
范玮琪 发表于 2016-4-10 17:08
后台直接改下数据   什么民意不民意的

哈哈``````````
 楼主| 发表于 2016-4-11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1_117:}{:1_121:}```````````````
 楼主| 发表于 2016-4-11 23:03 | 显示全部楼层
zhbsmartt 发表于 2016-4-10 23:27
对于什么征民意,呵呵一笑了之
过场而已

不管它怎么做,我就做我自己的````我自己做了就好````
 楼主| 发表于 2016-4-11 23:04 | 显示全部楼层
zhbsmartt 发表于 2016-4-10 23:27
对于什么征民意,呵呵一笑了之
过场而已

不管它怎么做,我就做我自己的,我自己做了就好。
 楼主| 发表于 2016-4-11 23:05 | 显示全部楼层
唔系肥仔 发表于 2016-4-11 01:06
致广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就近期关于《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建 ...

{:1_122:}{:1_117:}..........
 楼主| 发表于 2016-4-11 23:08 | 显示全部楼层
悲观者 发表于 2016-4-11 18:07
我怎么打不开链接?

吓!!!不会吧!!!我刚才也是打不开!!!
我点“返回网站首页”,然后再找出来了```
http://www.rd.gz.cn/page.do?pa=ff808081426a9ea801426b23c3f002ea&guid=3772d232992d496e895dc690df11d6cd&og=402881cd27bbec710127bc53225304c9
 楼主| 发表于 2016-4-11 23:10 | 显示全部楼层
悲观者 发表于 2016-4-11 18:07
我怎么打不开链接?

修改了一下```应该可以了```
发表于 2016-4-13 00:29 | 显示全部楼层
广州人大法工委所谓的《公开征求对<广州市非机动车和摩托车管理规定(草案修改建议稿)>意见的公告》,满篇尽是侮辱市民的法律常识!!!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摩托吧|优势合作|合作伙伴|小黑屋|联系我们|手机版|www.moto8.com ( ICP: 苏ICP备05001903号 )

GMT+8, 2024-5-13 05:24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