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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为了禁摩!武汉加油站竟然涉嫌伪造公文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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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5 18:1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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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自2015年4月16日宣布禁摩后,洪山、江岸、江汉、武昌、汉阳等行政区的每个中石化、中石油加油站都张贴了醒目的公示,宣布禁止给摩托车加油的告示


告示落款有宣称是武汉安监局和武汉交通局联合发文的,也有宣称是武汉洪山区安监局和武汉洪山区交通大队的,还有只有条文没落款的。总之都是一个目的,就是配合禁摩不给摩托车加油!


这个禁止给摩托加油的通知被摩友“武汉欧哥”(向他致敬点赞!)通过公开合法程序咨询,


得到了武汉市政府法制办公室、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安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函。

回函均证实了并没有下发武汉加油站禁止给摩托车加油的通知,扒开了拉大旗拉虎皮,禁止给摩托车加油的假虎皮。


然而,从去年4月份假冒国家机关名义发布假冒通知,到今年1月份政府部门回函澄清,再到今年3月23日摩友报警假通知,这张假虎皮依然堂而皇之地张贴执行。


在摩友维权的武汉加油站现场视频画面中,让人看到了武汉摩友的理性维权,加油站人员的装傻浑噩,接警出警人员的傲娇霸气。


面对公然张贴的假通知,到场的警务人员不去质疑核对假公文,撤除去掉张贴,反而有罪推定式地怀疑扣押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函和公民身份证件!


面对依法讲法,有理说理的合法要求,出场的是防暴盾牌和防爆叉,这是出于一个怎样的心态才会采取的预备措施?


面对要求行使维护合法权益的公民,居然被威胁“你活到头了”,究竟是公民法律赋予的权利该活到头了,还是被滥用的公权力该活到头了?


    面对公民摩友的投诉,武汉公安局相关部门承认禁止摩托加油没有明文规定。对此,国务院法制办早有明确表示:“法无禁止皆可为”,即政府法定职责必须为,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老百姓法无禁止皆可为。那么凭什么认为“原则上三环内不允许给摩托车加油。”?所谓的原则于理于法何在?


武汉禁摩不是第一个城市,还会有下一个禁摩城市,只要这个城市可以无视你的存在。在各种禁摩的城市里,无论是当地政府或是当地人大发文,不管是以政府通知还是地方立法文件颁布,至少我们相信那些公文是真的。


但武汉主城区三环以内的加油站出现假冒通知公文,出现了为达到让禁摩目的,公然伪造张贴国家政府机关公文,却真的是全国禁摩第一奇葩!


这是什么样的权力观念才会敢于如此肆无忌惮?这是什么样的公权才会敢于藐视涉嫌违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罪?


加油站是给车辆加油的,是企业给消费者提供社会服务的。法律无禁止,服务有职责,就应该也必须做到,这个道理不言而喻。然而武汉中石油中石化做为应为企业表率的国企却敢于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这又是源于哪里的胆量敢于侵犯公民消费者合法权益?


就这样,我们又一次看到了在依宪治国、依法治国的漫长征途上,争取的权利和滥用的权力在现实中演绎着傲慢与偏见,尊重与践踏。


在我们摩友眼中,禁摩与否就是权力在笼子与否,就是路权平等与否!我们为此鼓与呼,我们为此忧与愤!


武汉,这个在近代北洋政府时期诞生了中国第一辆报请专利的国产摩托车,跻身进了当时世界摩托发展的行列。


这本应成为民族自强引以为豪的地方,却在近百年后的今天,对摩托车痛下杀手,斩草除根。


我们为摩托车在武汉的两个不同时代而感叹,为这我们依然相信,摩托不只眼前的苟且,还有自由的诗意和远方。再多的加油站禁油,终是禁不了摩托的唱响,正如杀掉所有的公鸡,天也一定会亮。

【武汉加油站视频】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伪造、变造、买卖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 体印章罪;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罪】伪造、变造、买卖或者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的公文、证件、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的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伪造、变造居民身份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第四十四条:人民警察机关作出的与公众利益有直接有关的规定,应当向公众公布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第二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记过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记大过处分:在工作中对群众态度蛮横、行为粗暴、故意刁难或者吃拿卡要的;
《人民警察警容风纪管理办法》第九条:人民警察接触群众,要礼貌待人,用语文明,尊重群众风俗习惯,努力为群众办好事。

事件始末原文回放(来源网络)
3月23日,以时间线为准:
    22:30  乔、悟空、某、我四位车友抵达加油站,指出加油站张贴的文件告示并不存在,并拨打110要求该加油站把不存在告示撤掉
    22:45  110巡逻车抵达后,我主动出示了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安监局给我个人的回复,警号032797要求仔细查看,并说看看就还给我。1分钟后就说因为无法证实该回复是否属实,不能给我(包括身份证。)这2个文件是两个行政部门回复给我个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回复函。对于该警官这种言而无信的执法风格我也是无语了。身份证也以“无法验证真伪”为由一起拿在手中。
我要求该032787出示警官证,他说他这身着警服,开警车无需出示任何证件。并在我拨打市长热线投诉时候旁边大吼“我警号是032797,可以随时投诉我”
22:55 032797车友一共有4人,032797呼叫了支援,另外一辆巡逻车抵达,上面的警官在听了双方的陈述后,表示无法处理,事情继续僵持。
    23:10  警号032386 自称派出所负责人的警官,带着制服两名,便衣或者是协警5人赶到现场,说武汉市禁摩,所以加油站不给加油是应当的,态度非常强硬,在沟通5分钟后我提出执法程序违规,才把警官证在众人面前晃了一下。这时候警察和协警到场人数已经超过10人。警察们开始打电话要求交警到来。
等待期间,我接到武昌区交通大队的值班室电话(应该是市长热线转交处理)和我核实事情发生的地点,被032386的便衣听到可能以为我又在打投诉电话,该派出所负责人给了个眼神,4个人围过来把我双手反扭说我在加油站打电话,强行把我手机抢走。032386还握住我的手臂不放,念念叨叨说我违反了消防法。当时我人离最近的加油机有10余米,已经在加油站靠马路边上。这套路我就呵呵了。(当时没有录像,他们趁车友和我松懈的时候来这么一下,加油站的监控肯定有)
    23:40  用另一部手机拨打110投诉032386,说他们无合法理由没收我手机,5分钟后一名便衣/协警走过来把手机塞到我手上。
    0:10  武昌大队交警到场,给四位车友开闯禁行的罚单。
    0:30  开单完毕后,众警察散去。
    0:40  车友继续要求加油,被加油站负责人拒绝后,使用加油卡自行加油,加油站负责人两次关掉加油机并再次报警。
    0:50  032386带032787等两名制服(可笑的是,他们还带了一个防暴盾牌和一个长防爆叉)出示了一份字体不一没有公章的所谓内部文件。文件内容是公安局内保要求,为了配合禁摩,三环内原则上禁止加油站给摩托车加油。我们继续据理力争(派出所出示的是内保的所谓内部通知或者精神,加油站张贴的是盖洪山区安监局洪山区交通大队章子的文件)032787在争执过程中推搡车友,并威胁“我看你活到头了”当时在场车友仍然保持克制,并拍摄存证后自行散去。
3月23日11:38分110投诉回访:
1、人民警察法规定在着正装开警车的前提下可以不出示证件。
2、最后归还了文件和身份证
3、武汉市公安局内保支队口头答复“虽没有明文规定,原则上三环内不允许给摩托车加油。”
4、武政规201417号 三环内禁止摩托车行驶,一经发现予以扣车处理。

点评

让专制的暴风雨来得更加猛烈些吧!这样混蛋的事情越多,这个堤坝就会崩溃的越快!  发表于 2016-7-2 12:45

评分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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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25 18:27 | 显示全部楼层
声援车友。。。。。。。。。
发表于 2016-3-25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发表于 2016-3-25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武汉车友的正当行为。尊重是争取来的,不是赏赐来的。
发表于 2016-3-25 19:41 | 显示全部楼层
真正的胜利还要坚持好久的
1、追究加油站的责任
2、追究知法犯法的JC的责任
3、要求加油站赔偿
4、要求jc局赔偿
这才是彻底的胜利
他们耀武扬威侵犯了一番
然后停止侵犯躲起来
这不叫车友真正的胜利
发表于 2016-3-25 19:47 | 显示全部楼层
肺都气炸了。那个什么核心价值观中不是还有平等二字吗?这帖子请广大车友不断地往新浪、搜狐、凤凰,尤其是人大法制办那里转发。
      鲁迅果然说的没错: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灭亡。
      对勇于抗争的勇士致以崇高的敬意。
发表于 2016-3-25 19:56 | 显示全部楼层
直接到ZF门口投诉
发表于 2016-3-25 20:0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合法维权!!
发表于 2016-3-25 20:2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所谓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发表于 2016-3-25 20:38 | 显示全部楼层
这是看门狗要颠覆国家政权了。
发表于 2016-3-25 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群众给的权利 现在反被权利所伤害 如果没有了人民群众 你们还是什么?
发表于 2016-3-25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合法维权!!
发表于 2016-3-25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真TM又禁摩又不给加油,怎么不把摩托车厂关了得了,一群孙子,管不了就关,什么玩意。
发表于 2016-3-25 21:14 | 显示全部楼层
摩友的精神可嘉,不过我总是感觉很沮丧,我们是干不过他们的。
发表于 2016-3-25 21: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快亡国了,再这样搞,真的美国鬼子打进来,还会有人民愿意帮忙抵抗吗?这个是亡'党亡国的节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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