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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广州对摩托车电动车“五禁”,禁售、禁油、禁行、禁停及禁营运后,深圳的摩托车和电动车也迎来了“四个一律”:1,2,3,4,一律拘留!今天小编也懒得说这种地方行政行为违不违法,有没有按照法律程序走。一些政策的出台给人最大的感觉是有些地方政府做事就是“霸气”、就是“狠”!看看我们熟悉的标语,其实和今天的“四个一律”没有本质的变化。 某地曾经的计划生育标语:
今天某地上坟的安全公告: 深圳的禁摩限电标语:
好了,大家也看看来自网络舆论的话糙理不糙的经典反击! 1.不会管只会禁,一禁解千愁! 2.摩托车电动车真的是太方便了,便宜、速度又快,特别是摩托车,所以各行各业的人都喜欢摩托车,警察在用摩托车,犯罪分子也喜欢摩托车,快递员也喜欢摩托车,飙车族也喜欢摩托车!
4.摩托车是肉包铁,无论是撞人还是被撞,摩托车驾驶员都不会有好下场。所以,摩托车驾驶员见谁都怕,行人、汽车都是摩托车惹不起的。 5.国家政策中生产电动车不犯法,销售电动车却违法。结婚不犯法,过性生活犯法,这真是一个奇葩啊! 6.在“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执政理念下,他们卑微的生活方式,是城市秩序的敌人,必欲除之而后快? 7.城市的形象,不只是街面的整齐程度,也体现在它的精神气质中,是否有和谐包容民主法制等元素。 8.民众的承受力和忍耐力是没有底线的(只能做羔羊)! 我们国家要建立法治社会,近年的司法体制改革也稳步推进。而司法改革中行政诉讼(民告官)又是一个重点,也就是说加强了约束政府的权利,不能让权利“乱抓”!民众也知道中国的法制进程路漫漫,但一些地方政府和行政机关能不能不在中国的法治进程中装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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