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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权不贵,禁摩不阳:贵阳摩友起诉禁摩判决驳回!毅然亮剑,虽败犹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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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14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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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一哥 于 2016-12-14 19:15 编辑

标 题:民权不贵,禁摩不阳:贵阳摩友起诉禁摩判决驳回!毅然亮剑,虽败犹荣!
作 者:一哥
正 文:

今年,贵阳摩友李先勇(小勇)等众多贵阳摩友联合发起维权众筹,起诉贵阳禁摩,引发了广大摩友们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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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勇在我们对他们的报道中,表达了对贵阳多年禁摩表达了反禁心声:
我们此次起诉贵阳市交警队主要是针对摩托车禁止进入贵阳市一环,这严重影响了各位摩友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用文明方式和法律武器为我们自己维权。
虽然赢的几率很小,但是起码让他们知道我们也是社会的一份子,我们有权利维护自己的利益,是在尽一个公民的责任!我们的目的是要指出执法部门的不足,说出我们的意愿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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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这起今年91日开庭审理,引发广大摩友关注的的“民告官诉讼传来消息,贵阳市南明区人民法院于127日下达行政判决书,主要为一是判决驳回原告撤销被告对原告的行政处罚(禁摩处罚),维持被告(贵阳市交管局云岩分局)对原告的处罚(禁摩处罚)。二是对原告要求对200941日开始实施《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以与本案无关联性为由,驳回原告对此的合法性审查。(详见判决书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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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可以看出,法院判决认为处罚是依据罚单中写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规定,罚单中并无写明依据贵阳地方性禁摩通告,也由此不认为处罚与贵阳地方性禁摩通告有关联,因此也就回避了审查贵阳地方性禁摩通告合法性的必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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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此,无论是法院判决还是被告辩称,都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第39条为依据。这两个国字号“挡箭牌”运用得真可谓天衣无缝,滴水不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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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是,我们要说但是!正如近日太原摩友起诉太原禁摩诉讼状里所提出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9条在原则上规定了交通管理部门执法的临时性禁限手段,并没有明文规定任何具体的处罚内容和幅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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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尤其是该条文并沒有单独对摩托车禁行的依据。条文明确分类是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三类,对于机动车采用平等而统一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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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区禁摩亦不符合《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311条,是一种擅自剥夺摩托车的合法驾驶人通行权的行为,是侵害摩托车行驶人合法行驶权的违法行为。即使公安交警支队有确凿的流量调查依据,要禁行也应对所有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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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就叫平等、公平、公正!这就是一切法律原点核心的价值,是体现在法徽上的那座庄严的天平上的,而不是在天平之下对公平的选择性失明: 对贵阳市区为何设置歧视性的禁摩标志不闻不问,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38条遮盖禁摩的不平、不公、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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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于200941日开始实施的《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贵州省人民政府于20131230日颁布《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贵州省人民政府令第152)》中明确规定:“第二条本规定所称规范性文件,是指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下简称法规授权组织)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制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具有普遍约束力,在一定期限内反复适用的决定、规定、公告、通告、通知、办法、实施细则、意见等规范行政管理事务的文件(政府规章除外)。”
关于《贵州省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和监督管理规定》的情况汇报.png
贵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关于市区部分道路实施交通管理措施的通告.png


       以此对照,怎能说贵阳禁摩通告不是规范性文件呢?!至于贵阳市法制局不能提供该文件是否合法有效性,恐怕也是一种无奈之举。除此之外,贵阳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的交警信息网上还有领导挂帅实施禁摩的《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筑公交发〔2014121号)》部门文件等,
集中整治摩托车、电动车违法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png

       这都说明了贵阳禁摩本来就不是《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原则体现,而是以地方性有违公平的违法行为。其实,早在2005年,国家发改委就给时任总理温家宝上书的湖南陈树正式书面回复: ”禁摩”、“禁微”的一些做法与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建设节约型社会的精神是相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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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相信社会总会是会朝着进步的方向迈进的,禁摩解禁就是我们这个社会法治文明进程的衡量指标之一。目前正在部分省市试点推行的司法体制改革,将设立针对行政诉讼的专门法院,让“民告官”的起诉禁摩有了可以跨地区受理的地方,实行终身负责的员额制会让法官们更专业更负责,而不是回避遮掩。司法改革将有利于广大摩友们共同努力推动解禁,实现维护合法权益的祈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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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我们想说的是:
我们向起诉禁摩的贵阳摩友们衷心致意!
解禁路上毅然亮剑,虽败犹荣!
我们不抛弃!
我们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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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报道回顾:民权不贵,禁摩不阳:贵阳摩友众筹起诉禁摩9月1日开庭!


您对贵阳摩友起诉驳回的态度是怎样的?(请您投票)
您对贵阳摩友的下一步建议是怎样的?(请您留言)

1、自古民不与官斗,本来就不该去告!

2、爱禁不禁,他禁他的,我玩我的!

3、一审败诉,二审上诉,继续努力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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