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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哮天犬

证照齐全以“盗抢嫌疑”扣车(第6701楼:7月1日珠海中院二审开庭)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4-3-28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本帖最后由 哮天犬 于 2014-3-28 08:37 编辑 ]\n\n实时更新,第一时间报道


发表于 2014-3-28 08:37 | 显示全部楼层
暴力执法,野蛮执法,严重违背了警察为人民服务的遵旨
证照齐全,没有理由扣车,盗抢车辆有信息查询啊
发表于 2014-3-28 09:00 | 显示全部楼层
麻辣隔壁,除了愤怒还是愤怒。
暴力执法,野蛮执法,想怎么搞就怎么搞,人都成了他们砧板上的肉,严重违背了警察为人民服务的遵旨。
简直没法活了。
{:soso_e111:}{:soso_e111:}{:soso_e111:}{:soso_e111:}{:soso_e111:}{:soso_e111:}
发表于 2014-3-28 09:03 | 显示全部楼层
{:1_118:}什么交警?

点评

就是这些烂b裁坏可国家大事,,,  发表于 2014-3-29 17:34
发表于 2014-3-28 0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继续关注,期待有好的结果,做个心理准备,与政府打交道的确太漫长
发表于 2014-3-28 09:45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关切,怎么着也要讨个合理说法,鄙视个别JJ

点评

头像不错啊~嘻嘻  发表于 2014-4-3 16:09
发表于 2014-3-28 09:48 | 显示全部楼层
贾臭臭 发表于 2014-3-27 23:25
楼主是正规车,不也是这样吗?如果出门遇到了不也是没心情玩吗?安全问题,如果真的碰了,那就自己掏钱陪 ...

呵呵,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这么痛快说一句:不要了,家里还有一辆!中国人就像一头牛,被踹几脚还搁不出几个屁来!是该出声的时候,肯定有人有关系,做个焦点访谈求正解最好~
发表于 2014-3-28 09:53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都是煞笔
发表于 2014-3-28 10: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把那段视频也编辑到一楼吧
发表于 2014-3-28 10:02 | 显示全部楼层
依法维权,关注后续。
发表于 2014-3-28 10:09 | 显示全部楼层
典型的行政“乱作为”行为!。
    既然是以涉嫌盗抢机动车辆为由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暂扣车辆,那么前提必须是楼主所驾车辆为“涉嫌被盗抢车辆”,那么盗抢车辆的概念是什么?就我个人理解:一、机动车所有人向公安机关报案,其机动车辆被盗,且有备案可查。二、机动车驾驶人未能提供合法有效证件,证明其所驾驶车辆的合法性。三、所驾驶车辆所载车架号、发动机号有明显改动等痕迹。在中山交警实施现场检查执法过程中,楼主以一个公民的责任向执法部门出具了车辆的行驶证、保险以及驾驶证,现场执法民警已对楼主提供的证件进行了核实,为何仍对楼主驾驶车辆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这是典型的滥用职权的表现。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一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扣留车辆:(五)机动车有被盗抢嫌疑的;此规定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相关规定来说,车辆属于财物,对财物的封存、扣押属于行政处罚种类中的一种,此时的中山交警部门已经做出了行政处罚决定,那么在这个时候,中山交管部门的行为已经涉嫌行政处罚程序违法,在查看了楼主提交的车辆合法、有效的时候仍实施行政处罚就是程序违法,滥用职权。
  我国制定的所有法律程序前提是“对违法行为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公正、文明、公开、及时的原则,尊重和保障人权,保护公民的人格尊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条的规定: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
第二十六条 对查封、扣押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或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对查封的场所、设施或者财物,行政机关可以委托第三人保管,第三人不得损毁或者擅自转移、处置。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的损失,行政机关先行赔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点评

不用给停车费吗?  发表于 2014-3-31 00:16

评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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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3-28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贾臭臭 发表于 2014-3-27 23:25
楼主是正规车,不也是这样吗?如果出门遇到了不也是没心情玩吗?安全问题,如果真的碰了,那就自己掏钱陪 ...

每个人的考虑事情的角度不一样,,不管怎么玩开心就好,希望早日还摩友一个公道,
发表于 2014-3-28 1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证件齐全还说怀疑你盗抢,这个理由真是够科幻的, 我只能说兄弟你遇上山贼了,祝楼主好运
发表于 2014-3-28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守规矩的玩摩托,还要欺负,那就是自作孽了。顺口溜一个:

庆丰包子用意长,惩治贪腐洗礼忙。

老虎苍蝇都要打,也请教训中山狼。
发表于 2014-3-28 10:3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依法维权,关注后续,给摩友提供案例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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