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楼主: jolin110

一个被高速交警反驳至无语的摩友希望和黄大律师探讨关于摩托车上高速的合法性

 火.. [复制链接]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1 12: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xiulian 发表于 2015-10-10 14:59
原来有摩友转过了。不好意思。

看看公章是哪的,老早被人质疑过了,一个公司代表政府回答?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1 13:01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imuo518 发表于 2015-10-10 12:02
知道矛与盾的典故吗?堪称现代版卖矛盾的楚人。

  译文

按你的意思,路上红绿灯都违法,因为道法规定机动车必须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红绿灯凭啥不给过啊?那些单行线,步行街也是违法的,凭啥单行线的一头有禁令标志呢?步行街更过分,啥车都不给进,道法明确规定,没有机动车道的路上,机动车中间行驶,行人非机动车两边走,货车也应该可以随便进入市区,按你说的,中国违法的东西太多了,的确是腐败大国了,哈哈,不过你是不是该自己仔细想想,你是不是已经钻进牛角尖了?我之前就说过,交通信号标志是全国统一的,道法规定的,就是弥补道法不能每条路进行规定而已,请在考虑摩托车禁入的标志同时也考虑一下其他交通信号标志的合法性,因为这些交通信号标志不管是设立和法律地位上,都是同等的,你以为那个什么黄律师真是嫌我不公开身份才不回答么?他是压根就不敢回答,你可以私下去问问他,看他能不能用法律来弥补我指出来的漏洞,他说的那些漏洞百出的老论调,也就以前一些压根不懂法律的人发帖才流行起来,我记得第一个帖就是星月摩托的一个销售员发的,题目好像是带着道法上高速,还把交警驳的哑口无言,用的就是这个说法,我开始还挺相信的,现在想想,你带着道法来浙江高速试试,台州杭州高速交警这么菜么?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1 13: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军奇新 发表于 2015-10-10 12:38
禁止某一类机动车通行警方是参照第三十九条进行的,理由是根据道路交通的通行状况作出限制、禁行等措施,只 ...

没有,禁令标志属于交通信号标志,交通信号标志的设立要求见道法25条,39条只是说明交警有这个权利而已,而不是根据这个进行设置,真正设置要求在25条
发表于 2015-10-12 09:57 | 显示全部楼层
jolin110 发表于 2015-10-11 13:01
按你的意思,路上红绿灯都违法,因为道法规定机动车必须在机动车道上行驶,红绿灯凭啥不给过啊?那些单行 ...

您偷换概念是好手,重复一遍,通行标志牌的设立和标志牌上的内容是2个概念。设立红绿灯是得到法律授权的,

     第五节 高速公路的特别规定

第六十七条 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轮式专用机械车、铰接式客车、全挂拖斗车以及其他设计最高时速低于七十公里的机动车,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看清楚,摩托车不在被禁止的范畴,换句话说,摩托车和小轿车,货车等机动车在高速路享有同等的权力。

  以您的逻辑思维,如您一再提到的25条,管理部门也有权在高速路口设立禁止小轿车通行的标志牌了,您见过或者听说过吗?事实上为什么没有?您能给个解释吗?不说常识,从法理上说;这叫作'“法无授权不可为”。

   您只要找出【道交法】【道交法实施条例】里有禁止摩托车上高速路的条文,(不能进高速的机动车已列出的很详细)就能服众,

       如果我是货车司机,只是过境,您倒找我俩钱我都不走市区,车速慢,路口多,事故率高,脑子进水了才会走市区。

  需要在市区装货卸货的,交警能负责把货从郊区给送到货主家吗?纯粹是没脑子才会扯什么货车不能进市区的傻话。您在市区道路上看到的都是小轿车公交车吗?有货车没?

  浙江高速? 如果您判断事物的标准是地法大于国法,那您说的都是对的,权力流氓会和民讲理吗?正如您认为的,只要禁止标志在那立着,违犯了处罚就是合法的,至于禁止的行为(内容)有无法律依据,不理会。
   

点评

这不是从安全角度来说,如果从安全角度来说,小轿车的速度全国最高限速120公里每小时,那为什么车子在出场的时候最高车速不做到120呢,或者超过120就断油?摩托车能不能上高速,这是公民拥有平等权利的问题。  发表于 2015-12-24 11:13
不过,从安全角度考虑,我不赞成摩托车上高速。主要原因是国人的素质不高,摩托车的性能、质量可靠性也堪忧。当然,从法律角度看:你有死在高速路上的权利!!!  发表于 2015-10-12 23:35
518讲的很正确。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公民:法无禁止皆可为。  发表于 2015-10-12 23:30
发表于 2015-10-12 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imuo518 于 2015-10-12 10:30 编辑
jolin110 发表于 2015-10-11 12:46
看看公章是哪的,老早被人质疑过了,一个公司代表政府回答?

为您的智商着急,您看清楚了,是政府内的部门授权委托给道路交通的管理单位作出的回复,“授权委托”懂吗?

   文中说的很清楚,回复的内容是和上级主管机关提请省政府专门研究,与公安厅讨论的结果作的回复。

  您是不是一贯有选择性失明呀?
        楼主真是110的身份?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3 07: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imuo518 发表于 2015-10-12 10:28
为您的智商着急,您看清楚了,是政府内的部门授权委托给道路交通的管理单位作出的回复,“授权委托”懂吗 ...

你不觉得你说的牛角尖非常明显吗?禁令标志本来就是用在道法规定一般车辆行人可以行驶或者行走的道路上,否则压根就不需要禁令标志的存在了,你说呢?禁令标志的设立要求,道法已经明确规定,按你的逻辑,道法有哪条规定交警设立交通信号标志有其他限制?是不是符合你说的什么许可?有哪条规定摩托车禁令标志不能设在高速上的?没有就可以设了吧?我说的是有些市区的机动车道,不是全部,你看看有多少市区的机动车道24小时禁止货车进入,你说的给你钱也不进去和本次讨论有关么?至于那个信,换成其他内容需要政府答复的来个公司回答,估计你直接就开骂了吧?至于我的名字,我取这110的时候还真心没想到我这种人还能被110给扯上关系,哈哈
发表于 2015-10-14 08:15 | 显示全部楼层
jolin110 发表于 2015-10-13 07:30
你不觉得你说的牛角尖非常明显吗?禁令标志本来就是用在道法规定一般车辆行人可以行驶或者行走的道路上, ...

我一再说的行政行为应遵守“法无授权不可为”。而您则在强调的是行政行为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这种鸡鸭的对

   话,实在无意义,因为永远无法唤醒一个装睡的人。

   您是不是和110有关系,不知道,但有110情结无可质疑。
发表于 2015-10-14 15:2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完这么多的回复,能说到点子上的只有zimuo518,禁行标志是最关键的地方。这个禁行标志的设立要合法,合理,科学,方便群众的原则进行。高速公路路口设立摩托车禁行标志就不合法,不合理。特别规定中没有要禁止最高时速在70公里以上的摩托车。
       虽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情况,对机动车和行人进行限制通行和禁止通行的权力,但必须是道路不安全和车辆流量超过道路最大承载量,造成交通不畅的情况下,有人提到了货车在入城这方面的限制,城区路段为什么要禁止货车进入,那是因为货车体积较大,通行较慢,重型货车对路面的破坏较大等原因。但取得了城市道路运营许可证的货车可以进城,当然数量是有一定限制的。较大的货车只许在夜间通行。道路禁止或限制通行都是要尽量减少对道路运输和当地群众生活的影响而科学安排,如分时段放行,单双号限行等等,而不是 任性地采取   一律禁止通行,这种“懒政”措施。那请高速交警给出一个因道路和交通流量而禁止摩托车通行的理由。
         成都市区禁止150CC以上排量的摩托车进入市区的规定也是违法的,目前大约有十位因没有入城证被处罚的车友提起了行政诉讼,没有一起被宣告败诉,几起都是法院建议双方庭外调解,这就说明法院也知道成都市区禁摩令的合法性是被质疑的,直接点说就是不合法的。
       在此提三点希望,一、大家文明骑行,不扰民,不侮警。二、遇到摩托车的不合理处罚,要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利。三、由摩托吧这个我们摩友的组织来代表摩友发起公益诉讼,请求将高速公路入口的禁行标志完善,高速交警应该在  禁摩标志  上备注:最高时速70公里以下。那样就符合高速公路特别规定:最高时速70公里以下的机动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了。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5 20:1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cheche200 发表于 2015-10-14 15:27
看完这么多的回复,能说到点子上的只有zimuo518,禁行标志是最关键的地方。这个禁行标志的设立要合法,合理 ...

那请说说这个标志是否合法,道法规定机动车在机动车道行驶,转弯按信号灯,在没有信号灯的路口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转弯,这个标志禁止机动车左转,却说摩托车除外,说明道路可以通行机动车,却只给摩托车走,是不是违法?道法明确规定机动车道走机动车,转弯也同样规定机动车如何转,和摩托车禁令标志设在高速路口情况一样,还有,市区的机动车道,禁止货车进入的,很多没有时间限制,基本是24小时,没有分时间,分时间的也就小城市,或者大城市的市区边缘,至于施工一类有特别通行证,其他货车24小时禁入的,同样和高速不给摩托车上的性质一样,还有,禁令标志的设置,25条已经说明要求,至于39条,只是说明交警有这个权利去管理交通,所有条款都不是单独的,而是统一的,道法的确有摩托车在高速上行驶规范,那是因为有些高速摩托车可以上,所以必须有行驶规范,没这些内容,请问在可以上的高速上摩托车如何行驶?
400_17527460-3075-4e4e-b5th-n204ak2gct9f.jpg
 楼主| 发表于 2015-10-15 20: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zimuo518 发表于 2015-10-14 08:15
我一再说的行政行为应遵守“法无授权不可为”。而您则在强调的是行政行为是“法无禁止即可为”,这种鸡鸭 ...

禁令标志的设置,道法25条有明确规定,怎么会没有授权?我一直在说交通信号标志的设立25条有明确规定,没有其他附加条件,只要交警做到了就是合法的,这就是你说的法律授权,你可以看看回复,我不止一次提到了,至于什么法无禁止法务授权,多看看道法吧,别盯着其中一两条断章取义,禁令标志的设立就是道法规定的禁止法规,禁令标志的设立要求就是道法对禁令标志的授权,我的回复都是围绕道法规定,没有扯到任何地方法,所以我一开始就说的,没有什么上位法下位法的冲突,还有哪种说法没提到的?请你补充
发表于 2015-10-16 09:10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zimuo518 于 2015-10-16 09:12 编辑

即然您认为交警可以随意设立禁行标志,那为什么高速口没见过禁止小轿车通行的标志?是不能设?还是不敢设?为什么?请您直接回答,

    正面解释您理解不了,那反面推理看是否能理解。

  摩托车在高速路被禁行,交警给的理由依据通通是地方规定,您又该如何解释?您说这不是上位法下位法的关系,那您能说清是什么关系吗?

    本论坛哮天犬的帖子就很典型,中山市G(国)道,S(省)道两旁路口到处竖立着非中山牌(指外牌)禁止进入市,镇区道路。违者扣车。以您的理解,这绝对是合法的,交警有建立交通标志的权力呀。

    事实上是从2005年公安局立禁行标志开始,到2014年。9年间交警就是一直以此为依据在扣车,2014

年哮天犬一纸诉状把交警的处罚彻底推翻了。依据的理由就是标志牌上的内容(禁外牌)不合法, 此

     案例说明,标志牌上的内容要受法律法规的制约,不能随意禁止公民的权益,

   空洞的说词您理解不了什么是“依法行政”,“法无授权不可为”,实在的案例还看不懂,那只能说我太笨了,
词不达意,

  


        

  以此案例
   
发表于 2015-10-16 1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道交法第三十九条实际上是被交警滥用了,但现阶段确实又没有理想的方式来从法律上予以纠正。

按照道交法的逻辑,第六十七条规定除非机动车和设计时速不超过70公里的某些机动车外,其他机动车都可以上高速公路。按照道交法第三十九条交警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的情况,可以限制或禁止某一类机动车在某些高速公路上行驶。

三十九条绝没有禁止某一类机动车在全部高速公路上行驶的意思。某些省份在全境禁止摩托车上高速,剥夺了摩托车在所有高速公路通行的权利。这不但与道路和交通流量的具体情况没有任何关系,也与道交法第六十七的规定不符。光拿禁行标志来说事就是耍流氓的行径。

此外三十九条第二段的本意是一个临时措施。而某些地方交警通过半年公告一次的方式,将这种临时措施长期化,也与三十九条第二段的原意不符。

对于交警的以上流氓行为,暂时来讲并没有什么合法方式来破解。因此,我建议如果想上高速就直接冲上去,无需废话。

发表于 2015-10-16 1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如果楼主真的想辩论,可以问问交警,设置摩托车不让上高速而依据的所谓道路情况和交流流量情况具体是什么?

道路情况:因为弯道多?落差大?起伏多?路况差?雾多?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按照交警内部掌握,是哪一项导致禁止摩托车上高速。

流量情况:请提供本段高速公路的流量情况。按照交警内部掌握,流量超过多少,就禁止摩托车上高速(流量低于这个标准,是否就可以上?)。

交警不会和你辩论这些的,因为设置摩托车在全省高速公路禁行本来就是违法和没有道理的。
发表于 2015-10-16 12: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全面解禁,希望渺茫。雄关漫漫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
发表于 2015-10-16 16:32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也觉得关键是设置禁令标志的依据不合适,也就是摩托车不让上高速所依据的所谓道路情况和交流流量。交警有权设置,但也不能滥用权力。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QQ|关于摩托吧|优势合作|合作伙伴|小黑屋|联系我们|手机版|www.moto8.com ( ICP: 苏ICP备05001903号 )

GMT+8, 2024-5-2 13:11

Powered by Discuz! X3.5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