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分3605
回帖0
精华
在线时间 小时
最后登录1970-1-1
注册时间2006-3-15
|
看完这么多的回复,能说到点子上的只有zimuo518,禁行标志是最关键的地方。这个禁行标志的设立要合法,合理,科学,方便群众的原则进行。高速公路路口设立摩托车禁行标志就不合法,不合理。特别规定中没有要禁止最高时速在70公里以上的摩托车。
虽然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道路和交通流量情况,对机动车和行人进行限制通行和禁止通行的权力,但必须是道路不安全和车辆流量超过道路最大承载量,造成交通不畅的情况下,有人提到了货车在入城这方面的限制,城区路段为什么要禁止货车进入,那是因为货车体积较大,通行较慢,重型货车对路面的破坏较大等原因。但取得了城市道路运营许可证的货车可以进城,当然数量是有一定限制的。较大的货车只许在夜间通行。道路禁止或限制通行都是要尽量减少对道路运输和当地群众生活的影响而科学安排,如分时段放行,单双号限行等等,而不是 任性地采取 一律禁止通行,这种“懒政”措施。那请高速交警给出一个因道路和交通流量而禁止摩托车通行的理由。
成都市区禁止150CC以上排量的摩托车进入市区的规定也是违法的,目前大约有十位因没有入城证被处罚的车友提起了行政诉讼,没有一起被宣告败诉,几起都是法院建议双方庭外调解,这就说明法院也知道成都市区禁摩令的合法性是被质疑的,直接点说就是不合法的。
在此提三点希望,一、大家文明骑行,不扰民,不侮警。二、遇到摩托车的不合理处罚,要拿起法律武器,坚决维护自己的权利。三、由摩托吧这个我们摩友的组织来代表摩友发起公益诉讼,请求将高速公路入口的禁行标志完善,高速交警应该在 禁摩标志 上备注:最高时速70公里以下。那样就符合高速公路特别规定:最高时速70公里以下的机动车禁止驶入高速公路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