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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落叶随风BJ 于 2014-8-23 13:39 编辑
中午没事,又快速的缕了一遍人物关系
楼主 nike_110 真名 李佳壕
朋友 sllking 真名 宋凌立
买车人是楼主李佳壕,房屋抵押贷款是宋凌立。后续取钱也是宋凌立。11万确实是柜台取的,取款凭证上写着呢。
第二次报警是楼主本人即李佳壕亲自前往的。
在这一遍看的过车中发现两个细节很耐人寻味:
1、宋凌立贷款与卖家微信联络,但是真正买主是李佳壕,这朋友那可真是出钱又出力啊,而且是抵押了房子来帮忙。这个先不过多评价,希望世上多点这样两肋插刀的好朋友!
2、楼主宋凌立在第187楼提到,他第二天早上在盐城打电话给好友说了买车的事,朋友已经提醒他没打收条和货运单发货人是卖家两点问题很严重,但是楼主和朋友居然只选择了去改货运单号而没有找卖家去补开收条,这点实在实在实在让人想不通,因为没有付款凭证,人家说你骗车都可以,另外今后车万一有个问题啥的想讨说法也有个凭证。这么简单的逻辑,楼上两位就能忘了,全凭一句耿直就可以带过了吗?两位是出于什么考虑着急到都不去联系卖家就回家了,就算是老婆生孩子,我觉着也抵不过让这十几万能够安全来得重要吧?何况你们是两个人,完全可以留下一个人,另一个先回去。为什么不选择?
这些问题楼主能回答下吗?
真的不想往坏了想,但是太多让人想不明白的问题了,这些问题都是买家自己主观决定所造成的,这是卖家完全没办法下套的,你让我们大家怎么信你啊??????
退一万步说,也可能卖家在第二天醒了跟你们通电话后仔细推敲,发现有机可成(没有付款凭证,各处监控也没拍到付款过程,你们又上了火车回家了),于是临时决议黑了你们。但是这一切不都是你们自己一步步给卖家铺好的道么?真是这样,也觉得你们不值得同情,应该花这钱买点教训。
187楼回复内容
补充内容 (2014-8-23 15:53):
口误,是2中是楼主李佳壕在第187楼回复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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